回复 31# 痴眼睛
“腐败的过程又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殃及社会,社会风气变坏;第二阶段殃及执政者自身,使之执政力下降,社会反倒慢慢适应,利用腐败,形成新的社会关系。”
这个阶段论很“自然”,很客观。可见反腐防腐既是上头的事,也是下头的事;既是少数为官者的事,也是涉及亿兆百姓的事;一个人既要善于批评他人不正之风,也要严于反省自我。这样于人于己皆大欢喜。
戈壁清泉读了痴眼睛上面这段话后猜想:有少数当官的既是受贿者,又是行贿者。
例如科长想升官发财,他或许行贿处长,处长上面还有需要此处长行贿“孝敬”的上司厅、局长;
科员想升官发财,他或许行贿科长,除钱权交易外,还可想象:科员忍痛割爱将自己的“舞腿”介绍给科长做二奶,科长将二奶奉献给处长做三奶;处长将被自己已“腐蚀”的二奶“孝敬”给厅、局长做四奶。于是,这极少数科员、科长、处长、厅、局长就变成了姨夫,攀上了亲戚。为了升官发财,他们像鬼魅游离于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魍魉世界之怪圈;
如有吃蜈蚣蟒蛇之食欲,又有比性欲还强的权力欲,还具备能力玩转“官商勾结”之道的“大鳄”,就可能会积累8位数以上的贪污,被2位数的二奶腐败。当然,这些“大鳄”非等闲之辈,他们还要具备无情的法律可能将其肉体消灭的“心理素质”。
有少数企业主和商人既是受贿者,又是行贿者,企业主,商人作为供应商(乙方),或许须行贿采购商(甲方);
当供应商在采购物资时,则由原来乙方的身份成为了甲方,于是又有贿可受了;
还有为了生计,摆个槟榔摊的小摊贩,也得向城管员开包把槟榔,递支把烟,小摊贩值得同情,城管工作也很辛苦,但个别城管员狐假虎威之嘴脸,我却不敢恭维;
当然,也有像老骥兄这样,因不屑“潜规则”而弃官从商的人,用“波浪理论”来炒股,凭本事赚钱,这样他则无须行贿。也无贿可受。
于是,我认为:倡清廉,反腐败,扬正气,抑歪风,人人有责。
戈壁清泉与痴眼睛同感:“一个人既要善于批评他人不正之风,也要严于反省自我。这样于人于己皆大欢喜。”
痴眼睛君言之有理,此言也是对马未都谈“腐败”之文的补充。
谢谢痴眼睛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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