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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必有度——游泳的感受


 

“凡事必有度”是我这两天游泳的感受。
“凡事必有度”也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人们给自己行为定下的标准。
这里的人们是泛指的称呼,不是特指那一个人。至于特定的人,由于其行为方式受着自己的思想主导,他的度就非一般而言。

凡事必有度。查百度词条,解释为:
“凡:所有的;度:限度,能容受的量。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不偏不倚才达到完美。”

词条中,把度解释为能容受的量,换句话说是一个界限。显然没有错。然而说明部分只有“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不偏不倚才达到完美”这一句话。总感到有点不尽人意。

我觉得“凡事必有度”中的“度”,在特有的场合,有其独特的含义;而作为普遍意义,他有其广泛而又准确的含义。

譬如“度”如果作为人的行为准则,有着看得见说得出摸得着的具体存在。像法律上是“罪与非罪”的界限;道义上是约定俗成的是与非的标准;化学实验中,是物质变化的临界点。另外还有一些,人们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度”,因人因时而异,没有划一的度量标准。等等情况不一而足,绝非“不偏不倚”四字所能完全解释。

 

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含义,我翻开辞海,查阅到“度”的词条。这“度” 共有12条解释。其中大部分都有其特指的含义。只有第10条解释,适用于一般。而这也正是我在寻求的答案。

因其所述说的道理,适用于自然界,也适用在社会上。它适用于每一个人,每件事,包括人们的生活、工作、身体锻炼等方方面面。适者生存,违者必会遭劫,甚至自取灭亡。
昨天我就是由于没有掌握好游泳的度,导致心脏病立即发作。为了警示后来,所以不厌其烦的把这关于度的述说全文照录。

辞海中这“度”的第10条解释是这样的:“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或某种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在这种限度内,量的增减不会改变事物的质。超出这种限度,量变就会引起质变,破坏原来的度而建立新的度,一事物就转化为他事物。”

以上这些看似深奥的话语,其实可以用很浅显的例子来说明。
就以人们不能须臾离开的“水” 来说吧。水之所以呈水的状态,必须在0——100摄氏度的温度范围之内,低于0度就凝结成冰,高于100度就会变成蒸汽。水变成冰或者汽,其分子虽没有变,但形状和体积都大相径庭。水一旦变成气体,体积扩大到1700倍,这是多么巨大的一股力量啊!无论用于建设或破坏,都不能低估它的能量。

以社会而论。现今社会上出了不少贪污犯。他们大多原是国家公务员,因其超越了“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质变转化成了贪污犯。

公务员和贪污犯有着质的区别。前者是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是国民的表率。后者是国家大厦的蛀虫,是人类的垃圾,只配作为反面教员蹲在监牢里服刑。

从公务员到成贪污犯都从接收贿赂开始,开始小打小闹,过程中没有节制,放任发展,超过了一定限度,量变导致质变。对公务员来说,什么是“这个限度”?国法中“罪与非罪”的界线就是这个限度。其实这个限度对任何人都一样,无论那个人,其行为超过了国法允许的程度,就会由一个自由的普通公民,蜕变为锒铛入狱,失去自由的犯罪分子。*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种状态。

这种有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种状态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
就说家庭吧。
家庭本是社会的组成单元。一个小家庭主要由夫妻子女组成,它是社会的基础。

家庭的稳固,是社会稳固的基础。
家庭要稳固,离不开夫妻双方都遵守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除了法律规定以外,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约定俗成。夫妻的一方如果违反了这个游戏规则,并且超越了它的底线,即使在和平年月,一样也会出现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剧。
所以人们千万要牢记“万事必有度”这句话,千万不要异想天开的去超越它,否则只有强咽苦瓜,后果只能自负。
文章到这里似乎已经告一个段落,可以收尾了。

然而,上述这些话,我主要是对自己讲的。因为我昨天在游泳时,不幸超越了度,正在咽食苦瓜。不妨说出来向大家交待一番。
事情出在我一向引以自傲的游泳,更值得注意。

2月1日我在有关游泳的帖子中说到,当天,在不到20摄氏度的水温中我花了28分多点轻轻松松的游了1000米,脉搏80次/分。
次日,水温增到24度,觉得温乎,挺舒服,又轻轻松松的游了1000米,时间缩减到27分。脉搏平稳,1分钟后测量竟不到80下。我之所以老是摸脉搏,是因为自己身患心脏病(房颤),随身带有速效救心丸,发觉不对劲,就赶快吃救心丸,以赢得抢救时间。现在运动后有如此效果,心里也颇安定。能够这样保持下去,绝对是件美事。
但是我是一个安分不守己的人。到了第三天,也就是昨天,再去游泳,虽然千余平方米的偌大泳池中仍只有十来个人,但池中的水温明显增高,下水感到更舒服,不由得发了点力。尽管发力,我游的节奏始终是平稳、缓慢的,并保持着每划动27-30下,游50米距离的频率。每次划动后,都有一个滑行的过程以休养生息。所以自始至终没有感到累和气急。然而,我比去年究竟又长了一岁,今非昔比。
当我游完了1100米的距离,看时间不到28分。折算千米速度小于26秒。
在过去的2011年,我最快时的千米速度小于25分。26分的速度,时有出现。要说刚才的这个速度,并没有太快。可是一摸脉搏,吓人!它跳得乱七八糟,没有丝毫的规律。根本摸不出每分钟在跳几下。这显示我的心脏病已发作,房颤开始了。只是我的心脏病胸不闷心不慌也不痛,不摸脉很不容易觉出来。
我上得岸来,冲洗完毕,回到更衣室,在身上擦上止痒的乳液后立即穿上衣服,并取出口袋里放着的“速效救心丸”倒出5粒,含在舌下。

现在我坐在电脑旁,敲着键盘,到现在键盘敲到这儿,时间已过去将近一天,心脏还没有恢复正常。

今天我还是要去游的。
只不过今天再去游,可得游慢一点了。万事必有度,我保持这个度并非别的,就是不要出事,希望能多活上几天!
(因为马上要出去游泳,停止键盘的敲击,暂时闭上电脑)
※        ※        ※        ※
晚饭前,我出去游泳。因为房颤还在继续,心脏病还在发作之中,算是带病坚持。只不过这种带病坚持我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不仅我,就连游泳馆的保健医生也见怪不怪。哪像五年前,游泳馆开业第一天。那时,我还在医院住院治疗房颤。绍兴市第一个标准的室内游泳池建成开业,不用说对我有多么大的吸引力了。我从医院的病房偷逃出来,跳入泳池游完千余米,让泳馆的医生检查了一下,可把他吓坏了。他让我赶快把刚用了一天的年卡退了,说他负不起这个责任。最后我写了保证书,保证如果在泳池内出事一切责任自负,不找泳馆麻烦,这才算得到通融,游到今天。
在这五年内,带着房颤下泳池对我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中间碰到过几次奇迹。那是带着房颤下泳池,游了半个小时以后,心律整齐,房颤消失。这种现象,令在场的医生泳友也感到奇怪。我却以为这是因为节律性的运动,伴着有规则的呼吸,加上水流的按摩所起的综合作用所致。
今天,我希望也能出现这样的奇迹。
今天的游泳池,水温27摄氏度,为标准水温。由于心脏病正在发作,不敢游快。千米游了28分50秒。游完立即摸脉,120次/分,跳得够快了。但是节律整齐,没有杂乱无章。我正暗自庆幸,不了第二分钟,马上露出了颜色,心跳的节奏又乱了。房颤继续,没有消失,只不过,没有昨天游完时那么可怕而已。
待到回家吃完晚饭,息了一会。到八点,我拿起听诊器听心脏。只觉得心脏跳动有力,节律整齐,频率为70次/分。说明房颤已离我远去,一切恢复正常。

经过这一天多的折腾,使我明白了,在游泳时,我必须掌握一个度,超过这个度,就会出事,如果问题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凡事必有度,不仅是游泳,其他也同样,必须十分重视。2012-2-4


注:
*一些专制国家的特权人物,或者跟特权人物有特殊关系的某些人可能例外。但即使例外没有被抓出来,也丝毫改变不了他贪污犯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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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贺兄的帖子,颇有同感。我今年(龙年)也是65岁,从2005年元月份开始至今游泳算是7年(其中09年受伤停了10个月)。
我是2000年确诊的冠心病人,05年游泳场搞了一次所谓达标检测,28分钟我游了1100米。从那以后再没有正式检测自己游1000米究竟要多少时间。
看了贺兄上次写的:游泳我还能坚持多久后试了试,大约29分钟游了1000米,昨天再加了点油,游1000米花28分钟。但游泳场挂的大电子钟,不方便测心跳,自我感觉无心闷等症状。
看到贺兄这个帖子后我也不会再增加运动量了,贺兄讲得好“凡事必有度”;我也常常在问自己:游泳我还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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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邦斯

游泳是项好运动,人跳下水就感到舒服。到我这个年龄,还有十多年。我们还得坚持参加!

只是千万不能累着自己,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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