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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良心论》读后感

                         《军人良心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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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军人良心论》后,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和感想。军人良心论分上、中、下篇:“一问一答”共181个问答。全文引用了老子“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为开头语,围绕着“良心”二字,道出了181个问和答。
        什么是良心?良心从何而来?人为什么会有良心?人为什么要有良心?没有良心的人能算上是人吗?父亲在这良心上大作文章

     “ 什么是良心?”父亲说:“我四、五岁的时候,看到一位老人被人按在地下打。我便大哭大喊,不晓得怎样才好。以后每当见到不平的事,可怜的事,都像一天到晚心里不安一样。我当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直到二十岁以后明白,这就是人的一点“良心发现;这种“良心发现”是不要学,不要教的,并且不要改不能改的。“良心”是人类固有的“理性”,是人类几千年来的的传统思想。”
      父亲在良心论中谈到:“良心是人的至善之心,良心是以“善”为体,以“仁”为用。善要动合中道,能动合中道是良心;仁要利己利人,能利己利人是良心。人必具此良心。然后,此心才能上合天心,与天和其德。”

       有军人问父亲:“把这良心的功用讲得如此伟大,应用在我们军人如何?

      父亲回答:“军人尤其是要有良心。普通人存心不良,只害一个人,或者害一件事。军人无良心,就贻害社会国家不小。”

      在这里,父亲讲明了军人和普通人无良心的的危害性和利害性;军人无良心对国家社会的危害性永远超过普通人。

      父亲讲到军人的良心,要如何才能发现出来,这就首先要晓得军人和人民的地位。他是这么说:“人民是军人的主人。为什么说人民是军人的主人呢?因为是人民拿钱来养我们军人,我们吃的饭,穿的衣,用的器,住的屋,无一件不是人民的。所以,人民是军人的主人!”

       有军人又问:“人民何以肯拿钱来养我们?”

       父亲回答得很有理:“西人区分人类,为‘治国、护国、生产三种阶级’,而以生产阶级为主。但无治国阶级来指导,就会有争夺事发生,无护国阶级来保护,就会被强力者侵害。所以,一定要拿一部份人来当兵,负保护责任。有了保护的人,然后大家的生活才能够安全。所以,人民肯出钱养我们。”

     “军人拿甚么来保护人民?”有军人这么问。

       父亲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良心。”

       又问:“军人的武器是枪,何以说是良心?”

       我读到这一句,感到有些矛盾。用良心来保护人民,军人手里拿的是武器;是杀人的东西,杀人的东西拿在军人手里使用,何以说是良心。凭良心还能当军人么?

        再看看父亲是怎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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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良心的军人拿枪,才是军人。没有良心的人拿枪,便是土匪。因为,军人存心是处处求人民利益,不顾自己牺牲的。土匪存心,是处处求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痛苦的。”

        嗨呀呀!父亲这一回答真是精辟!这一段回答应该就是《军人良心论》的主题。讲绝了就是:世上拿枪的人只有两种,拿枪保护人民,处处求人民利益,就是军人!拿枪欺压人民,敲诈人民,不顾人民的痛苦,就是土匪!

        我读完这一段,想起当年的日本军人到中国后,拿着枪耀武扬威。强占人民财物,奸淫掠夺,杀人放火,抢窃人民,敲诈人民,鱼肉人民。他们虽然穿着军装制服,俨然一副军人派头,但他们的行为却是土匪行为。这种军人是世上最不合格的军人,是带有匪气的军人,是没有良心的军人。

        当然,中国也有这样的军人,父亲在《艽野尘梦》提到的“军队之怪象”,就是记载他在西宁住旅店时,亲眼见到军人敲诈百姓、刮人钱财的等等怪现象。他作为一个正统军校毕业,受过良好军纪教育的军人 ,当时看到那一幕好反感,他把这事称为军人之怪象。所以,几十年后他掌握湘西的军队,他一定要治理好自己的军队。他用良心来教育军人。

        看看他对军人同人民交际时的要求:(一 )语言要十分谦让,不可现出粗暴傲慢态度。(二)军人同人民是平等的。所以,称呼上只论年龄,绝无阶级,或呼兄弟,或呼伯叔,方为知礼。(三)买卖交易务宜十分公平,不可用一点欺诈手段,一点强迫行为。(四)人民语言无理,我要用好言解说,使其自知愧悔,切莫报复。(五)人民故意触犯,使我难堪,又不能以理喻,只许回营报告长官,切戒与人争斗。

        看看他对军人出外的要求:(一)要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使人相敬,相畏。(二)行路宜走左侧或右侧,部队行军更要注意此事。严禁由中央行进,妨碍行人。(三)路遇肩挑背负之人,或遇小儿少妇同年老之人,要让道而行。(四)路遇肩挑背负之人,或老人小儿跌倒地上,应当尽力相扶。(五)烟馆、茶楼、赌场、娼户,是军人最禁忌的,切不可去。(六)严禁擅人民房、商店。(七)酷暑入河洗澡,宜选僻静之地,不准接近路旁。       
        看看他对军人暂驻民房八件要遵行的事:(一)借驻民房,要由长官先同主人婉言交涉,听主人指定,不许自由选择,并不准擅人其他房间。(二)要尊重主人的主权,凡是造饭、炒菜都要先问主人借用器物,须得主人同意。(三)男女有别,不准借故同妇女谈话。(四)要极肃静,不准高声谈话。(五)要极清洁,不准任意溲溺,吐唾。(六)损坏主人借用之物,应负赔偿之责。(七)慎防火烛,更严禁堆烧柴草。(八)临去时,务将门扇关好,睡草捆好,并要将地下扫除干净,还要向主人致谢。

       我看完这些条款,猛然想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没想到父亲为军人定的这些军纪和毛泽东定的军纪还有点相似。这还真有点不谋而合。

      《军人良心论》从“格屋致知”谈到“正心诚意”,到“修齐治平”,最后归根于“良心”上面。良心每个人都有,一个普通的人,一辈子多做些有良心的事并不难。记得,过“苦日子”的时候,我母亲就将两个蒿根粑粑给一个饿倒的叫化子吃,救了他一命。她为什么这么做?还不就是凭着良心!

        一个军人做件有良心的事也不难。比方在战场上,战斗就要胜利了,你对敌人喊了“缴枪不杀!”敌人放下了枪。你如果有良心的话,你把他押走。你如果无良心的话,就会一枪把他打死,为你死去的战友报仇。但将投降的敌人杀死是违反了军纪;是损坏了整个军人的形象和名声。所以说,如果一个军人不具备军人的良心,就会去杀俘虏,杀起义投诚人员。这种军人是不合格的军人,是无军人良心的军人!

      《军人良心论》是父亲的杰作!家里仅有的一本,是大哥精心收藏下来的。好多年前大哥复制了一本给我,我读它读了无数遍,只因自己文化水平太低,始终没有完全读懂它。我只能把我所谓读懂了的,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和感想。

        我想,这本书让世上的军人读一读,应该是有益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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