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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

                                                        公交车上
   昨天下午去伍家岭办了一点事,回家坐上了一趟116路空调车。这几天,天天下雨,又刚过小雪节气,天气有点冷。刚上车,只觉得一股暖气扑面而来,嗨!几个月了,今天坐公交空调车总算物有所值。车到识字岭,已是四点半,上来一位40来岁的妇女,从衣着打扮看,不像是城里人,她手上拎着一个书包,后面跟着一个穿粉红色衣服大约八九岁的小女孩。中年妇女往投币箱塞进二元钱后,和小女孩径直往车厢中间走。

   “小朋友打票来”,无人应答。

   “那个小朋友打票啦”,司机提高了声调。

    “冇得一米二打么子票啰!”那妇女说。

   “冇得一米二?那到前面来量哈啰!”司机说道,无人做声。

    半晌,“到前面来买票噻!”司机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小女孩的身子微微颤了颤,车厢里一片寂静,我感觉有点冷。

  “我咯里有一张50块的,你找哈钱啰!”那位阿姨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绿色的票子,一边走到驾驶室旁说,此时,汽车已到地质中学 站,“你下去把钱换散了,再上来交钱啰”,中年妇女没下车,司机关门继续开车,刚走两步,司机突然说道“喊你下去兑钱来,莫要我耽误一车人的事唻!”说着就要往路边停车。

  “那到梓园路那里,我下去拿钱把你要得啵?”“莫啰嗦!下去兑钱啰!”司机不耐烦了,那妇女又走到小女孩身边“你身上有钱吗?”“我冇得”“要你莫把那点零钱用噶哒!开门啰!”司机将车停在了路边,那妇女嘴里嘟嘟哝哝着什么,和小女孩一起下了车。

   车门关了,一切归于平静。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了李素丽,想起前一阵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新闻,成都公交在市民出行的高峰期间,在市中心几条公交线路上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举措,继而又想到长沙以前实行的月票,和在美国生活多年的老妹说过的美国校车接送学生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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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LZ不同的看法:在公交车实现免费之前,不投币逃票仍然是不值得推荐的行为...

另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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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LZ不同的看法:在公交车实现免费之前,不投币逃票仍然是不值得推荐的行为... 另类人生 发表于 2012-11-24 16:32

       逃票当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特别对幼小的孩子来说,伤害更大!谢谢另类人生的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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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位司机太古板,他不清白公交车是纳税人的钱添置的!他可要求小孩及家长以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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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清白公交车是纳税人的钱添置的!

    我有点不清白,这公交车一般都是低收入的老百姓坐,而长沙市的公交线路上,这高等级车为什么却越来越多?!

     谢谢健者兄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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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等老者在等公交车时,手中一定要抓二块钱票子再向它扬手。

          (不然,公交车就不停在你附近,要你跑过去!)

    等上了车后,挖一下口袋拿出红本本,再说:“嗨!我还是带哒证的哇!”

平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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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良良哥的笑是苦恼人的笑。谢谢良良哥。

附有关文件: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建城〔2006〕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交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精神,提出以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经济政策:
  一、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
  (一)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
  (二)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
  (三)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在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各地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制度,逐步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二、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
  (一)要继续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也要建立合理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个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二)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管理机制。要在兼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科学核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三)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拖欠或挪用。
  三、认真落实燃油补助及其他各项补贴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要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和补贴制度。要按照国办发〔2005〕46号文件的精神,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严格、规范的成本费用审计与评价制度。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在审核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定价成本的前提下,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应的补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
  四、规范专项经济补偿
  (一)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有责任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所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包括国有、合资、外资及民营)都应承担此类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二)城市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和国办发〔2005〕46号文件的规定,合理准确地界定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必须报经省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三)享受免费或优惠的乘客必须持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联署签发的有效证件乘车。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残疾人办理乘车证件之前,需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险。
  (四)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范围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应按国办发〔2005〕46号文件的规定,经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核实后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不得拖欠和挪用。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职工队伍
  (一)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高度重视和关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要以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点,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主要与其产生的社会效益相联系的机制。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工时制度规定,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执行国家工时制度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休息和休假的权益,关心和爱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司机与乘务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遵照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疲劳驾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确需加班的,要严格控制在《劳动法》允许的范围内,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约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必须予以保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四)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在转制过程中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依法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行业稳定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交通的主力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5〕46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建设、发展改革(计划)、财政、物价、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要严肃组织纪律,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违反本文件精神的行为,要组织专项督查,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对侵犯职工权益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处理,严肃追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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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公交车上就是一个人生舞台,每天都上演着“人生百态”呢。

   我觉得司机和那位中年女性都有不足。先是那女的,带有侥幸心理,小孩能不打票,尽量不打;司机却又做得太过为,人家已经在车上了,大人已交了钱,手中没零钱了,小孩能带过就带过算了。寒冷中,还一定要人下车去兑钱。

   桂干的意思是都是“高等级”车惹的祸,我觉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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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书荟

晒一晒从百度搜索到的北京和株洲的公交票价。

北京市本次票制票价调整范围为市区公共电汽车线路(以下简称市区公交线路)。
  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9”字头线路普票票制票价及持卡八折优惠政策不变。
  二、票制票价调整内容
    (一)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内容
  取消成人月票卡、学生月票卡和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保留地铁专用月票卡,发行普通卡、学生卡。
  原学生月票卡可作为学生卡继续使用,原成人月票卡可作为普通卡继续使用,原公交地铁联合月票卡可作为地铁专用月票卡继续使用。
  市区公交线路普票票制票价就低统一为:单一票制线路每乘次1元;分段计价线路12公里以内1元起价,每增加5公里加价0.5元。现金购票无折扣优惠。
  刷卡乘坐市区公交线路享受普通卡4折、学生卡2折优惠;刷卡乘坐原月票有效分段计价线路“打折封顶”,即普通卡每乘次0.4元、学生卡每乘次0.2元。
  刷卡乘坐轨道交通和出租车无折扣优惠。
  (二)2007年2月1日起调整内容
  为方便短期乘坐公交乘客使用,发行三种时间票(卡):3日卡票价10元,限3日内使用18次;7日卡票价20元,限7日内使用42次;15日卡票价40元,限15日内日使用90次。可乘坐除“9”字头以外的市区公交线路车辆。
  时间票卡不贴照片、不限本人使用、不可充值。办卡时需交纳每卡20元的卡押金(退卡时退还押金)及时间票票款。
  时间票有效期从购卡之日起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超过有效期或限定使用次数用完时失效。

                                      

                                               株洲一年补贴公交1.1亿元 

                                                            2012年02月21日11:06    来源:《潇湘晨报》     

    2011年2月1日,株洲城区空调车票价降至1元,株洲市民可以坐着1元钱的空调公交车穿梭在城区中。车辆越来越好,坐车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株洲市政府投入巨额补贴为市民坐1元公交买单。

    空调车2元/人次的价格实行了16年 在实行城区“一元公交”前,株洲一直维持1995年制定的公交车运费率,即每公里基本费率为0.118元,各线路票价制定按照线路长度和费率综合审定,基本上是按普通车1元/人次,空调车2元/人次,跨线车2元/人次收取。

    2009年10月1日,株洲市对使用IC卡乘坐空调车进行打折,为1.3元/人次,在校学生1元/人次,对现金投币的仍按2元/人次收取。

    自2011年2月1日,实行新的公交票价政策以来,株洲城区各线路空调车不分单线、跨线,票价一律下调至1元/人次,且不分IC卡、现金投币乘客,学生持卡为0.8元/人次。而65岁以上老人和持证残疾人,依旧享受免票政策。

    3500万运营补助主要用于票价补贴

    建设公交系统、保持一元公交票价,去年一年,株洲市财政就筹集资金1.1亿元用于公交补助,其中,公交运营补助为3500万元,这部分主要用于对公交票价的补贴。

    据株洲市2012年财政预算,今年,株洲公交的运营补助仍为3500万元,“这部分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株洲市财政局预算科工作人员解释。

    对于公交“一元票价”,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认为:“坐公交车的大部分是中低收入群体,他们天天坐,降低票价,就是提高了他们的收入。”

    交通费支出低了,幸福感高了

    目前,株洲城区每天有50万人次通过乘坐公交车出行,通过降低票价,公交出行分担率从一年前的21%提高到了23%。政府的补贴给株洲市民带来了最直观的幸福感。

    株洲市民彭玉在天元区钻石工业园工作,每天早晨,她从8公里外的荷塘区红旗广场附近家中出发,转两趟车,到单位上班。每天4块钱是她的固定开支,而1年多前,她的交通费是每天8块钱。

    “2009年之后,株洲的公交车都换成了空调车,上车2元。”一个月160元的交通费对于月收入2000元的彭玉来说,占到了月工资的8%。而降票价后,每个月仅需支出80元,比以前少了一半。“工资涨了,交通费显得微不足道了。”彭玉介绍说。(周帙恒 )
   愚以为,如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城市公交系统,是难以得到市民认同的。

   我在想,长沙的公交票价如果能达到北京的水平,那些有逃票想法的人肯定会少很多,甚至绝迹(再次强调逃票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退一步来说,相隔只有几十里的株洲能将公交票价降为一元,作为省会城市的长沙,为什么就不能学学呢?

   至少也不要将那原来就在线路上跑的一元车全部换成高等级车吧!(也有少数未换车的线路,如4路、1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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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桂干 :桂干兄弟的《公交车上》揭示了两种人的不同心态。说实话,我更同情那一对乡下母女。本来,乡下人挣点活钱就不容易,能省两个就得两个。且没有零钱上公交,谁都可能有此窘境。妇人有一时之难,抱晓幸心里试图过关,偏偏就遇上了对乡下人缺乏同情心的这司机。一个城市的文明与否,不用多处了解,仅仅看看公交司机或的士司机,即可窥其一斑。长沙是个小市民味道很浓的城市,歧视乡下人似乎形成习惯。想想那公交车司机就是对一般市民都颐指气使,对这乡下母女,他能有同情心吗?现在这些公交司机由于社会进步而改观了不少,想想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那些开公交的无冕之王的骄横,谁没受过他们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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