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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一位注册这个网站的人在注册之前都阅读了那“第二十二条军规”。 ... 朱纪飞 发表于 2012-6-4 23:51

 

纪飞兄在这里用“第二十二条军规”一词恐怕不妥。

 

以下摘自百度:

 

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了你是一个正常人,还是在劫难逃。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25架次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又:美国长篇小说《第22条军规》被评论界看作是“黑色幽默”的肇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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