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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山林野趣之七 金鱼溪拾趣 (四)

会同山林野趣之七                (四)

 

                                

 

金鱼溪中鱼的种类不多,可数量不少。常见的有:鲫鱼、鲤鱼和羊角鱼,偶尔还可见鲶鱼,和一种黑黑的、瘪嘴巴无鳞鱼,我从未见过,村民们管它叫“鸭鱼”。遗憾地是,溪中鱼的个儿都不大,这也许就是“猪圈岂容千里马”的缘故吧。


值得一提的是羊角鱼。这是一种生活在小溪里的细鳞鱼,别处不见,却与随处可见的“红眼草”(一种野鱼)相似。不过,羊角鱼较之红眼草体型为小,大的仅二、三两重;且其肉色阴红,肉质梆紧;而红眼草的肉质则松松垮垮,象坨豆腐渣,这大概就是“淮南淮北”之别吧,羊角鱼可是生活在激流和冷水中的哦。村民告诉我,羊角鱼好吃,若做成熏干的火焙鱼就更好吃,但切不可吃其鱼籽。据说,羊角鱼因与“狗皮蛇(一种金黄色、无毒的蜥蜴,长沙称为“泥鳅渡”)交配,所以其鱼籽有毒(纯属无稽之谈)。然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


钓鱼是我从小的喜好,在金鱼口却派上了大用场。用缝衣针烧红弯成小钩,以细麻线或黑棉线作鱼线,砍根小竹当钓竿,以牙膏皮作坠子,绑上一节高粱杆作鱼标,即可钓鱼了。金鱼溪的一年四季均可钓鱼,但水情不同,钓点也有不同,具体的是:春钓廻水夏钓滩,秋钓花水冬钓潭。钓饵一般用蚯蚓、肉蛆,若是钓鲤鱼,最好是用刚刚灌浆的嫩玉米,一钓一个准。我在金鱼口钓的鱼可不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时间不够。尽管我出工是属于义务性的,不计工分,也不参加队上的分配,但为了在自己的下放结论中有好评语,我还是努力地学习农活、干着农活,因为,“玩物丧志”是我这先天不足者的大忌呀!若是将这四个字载入我的档案,那可就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了……


除了钓鱼外,我还向村民学会了一种新奇而简单的捕鱼方法:在水深5060厘米的小河里,选择一段与滩连接的平静河段,在来水处打上几个桩,以去掉青皮的篾条编成挡鱼墙,在距挡鱼墙一、两米的出水处,以同样方法另设一道挡鱼墙,在滩口留一缺口,以利于逆水而行的鱼们进来。此一工作一般在晚上完成。第二天清晨,你只管去捡鱼就行了。此种方法之所以能捕鱼,在于两个诀窍:1,鱼在流水中永远是头朝上的,喜欢走渡水;2,鱼逆水而行进入围栏后,被前面白晃晃的挡鱼墙吓住了。在鱼们眼里,这白晃晃的篾墙就是万仞高山,不可逾越的雷池。鱼儿象傻了一般,都静静地挤聚在这白晃晃的篾墙下面,不知在等待什么,也许是等着人们来捉它吧?


有一次,我除了得到几条小鱼外,还意外地得到了一条三、四斤、大腹便便的荷包红鲤。村民们说,“你把龙王爷爷的女儿弄回家了”。我估摸着,象金鱼溪这样的小水流,是不会有这样的大鱼的。这条荷包红鲤,很可能是巫水河中逆流而上的产籽鱼。能够被我捕到,也是我的福分与运气。真希望它能如传说中的那样,变成一个俏俊姑娘,来伴我渡过这段艰难岁月,安抚我那被压抑得几近失控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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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大鼎罐

 

        去年我写了一篇网文"炸鱼"。我们的行为与老兄相比就野蛮多了。一炮过后,浊水涌动,鱼翻一片。嘿,比钓鱼的收获大很多。但怎能与钓鱼的韵味相比?我也十分喜欢钓鱼,直到现在稍有闲遐,总想摸摸钓杆,韵下垂钓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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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鼎兄生活的地方,还真的是金鱼溪,有那么多的鱼类,竟有金鲤鱼,只可惜不能回到神话世界哟,让大鼎兄留下遗憾了。那时的男孩子业余爱好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钓鱼。自强不息、西岭望雪都写文回忆了当知青时的钓鱼的生活。

   流经我们下放之地的是小溪流,溪里的鱼不多也长不大,记得那时每到夏天,农民总是相约去“闹鱼”,到溪头投放“茶枯”之类的“药”,然后沿溪捡鱼。我们好像没有参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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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西岭望雪:我也十分喜欢钓鱼,直到现在稍有闲遐,总想摸摸钓杆,韵下垂钓的味。
兄弟,俗话说:吃鱼没有钓鱼味。我到现在还常常去钓鱼呢,收获还不少,有时干脆就钓上来,逮谁送谁,只要一乐而已。正因如此,炸鱼就免了吧。我已经是一破坏自然生态的罪人了,兄弟你可别犯同样的错哟……迟复为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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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大鼎罐

 

有一次,我除了得到几条小鱼外,还意外地得到了一条三、四斤、大腹便便的荷包红鲤。很可能是巫水河中逆流而上的产籽鱼。能够被我捕到,也是我的福分与运气。真希望它能如传说中的那样,变成一个俏俊姑娘,来伴我渡过这段艰难岁月,安抚我那被压抑得几近失控的心……

 

   好文笔加上好胃口好幽默,再加上好手段,再加上好记性,才能合成你的文章。佩服你!

 

   我疑惑的是:这鱼也被你吃掉了么?这可能变成俊俏姑娘的小母亲,在安抚心和安抚肚肠的权衡里,你选了后者?套用一句佛家打油诗吧:小鲜穿肠过,爱情心里藏。哈哈哈,鼎兄,你可不是一般的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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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易山:“好文笔加上好胃口好幽默,再加上好手段,再加上好记性,才能合成你的文章。佩服你!
    易山小弟好。你的五个“好”和几个加上、再加上、再加上,让我很有满足感。谢谢你的欣赏,谢谢你的赞誉,大鼎罐愧领了。“我疑惑的是:这鱼也被你吃掉了么?这可能变成俊俏姑娘的小母亲,在安抚心和安抚肚肠的权衡里,你选了后者?套用一句佛家打油诗吧:小鲜穿肠过,爱情心里藏。”
    是的,这条我希企能变成俊俏姑娘来陪伴我、安抚我,并且即刻就要当母亲的龙王爷爷的女儿(荷包红鲤),的确被十恶不赦的大鼎罐穿肠而过、暴殄天物了。在安抚心灵或安抚肚肠的二难选择中,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原因在于:1,那个年月,一切温情脉脉的美好事物,都被冠以“美女蛇”的称号;已然被扭曲的取舍观,让人的眼睛发绿,凶残到比狼还凶残的程度,2,在那食物奇缺而人的精神世界均被桎梏的岁月中,往往好心不得好报,若遇上当时无处不在的政治敏锐性极高的好事者,你尽管慰藉的仅仅是自己的心灵,但却为社会所不容,弄不好就有可能遭受囹圄之灾。谁都可以乱搞,却不能乱想。因言获罪、因思获罪的事例太多了;3,被洗脑的结果是:虽然,“食、色,性也”,但物质决定精神。先生存,后生活;或者只生存,不生活,是那时人们信奉的信条。童话虽然美丽,但终究填不饱肚肠,且谁也不敢创造神话(神话只能是伟人创造的)。这样看来,对于那条荷包红鲤而言,放走舍不得,留下是祸根,其必然结局,只能是服务于人的肚肠了。其时大鼎罐乃凡夫俗子一个,既然不能亵渎神灵,那就消灭神灵吧。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罪孽深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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