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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这类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有政策依据,建议楼主和你的知青战友们先直接到岳塘区,看区里给工作组的政策有哪些依据?为什么工作组有如此方案?要求必须出示有关有效的红头文件!一级不行就再一级级向上要求依据(文件)!

      以我之见,集体土地集体所有,它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村民生存的依赖。在这里的村民首先是户籍在此的人。当年下放的知青,户口一定是迁到了此地,应该是除少量当地的原始村民外的首批村民,况且大量荒地是由以知青为主力的人们开垦的,知青们应该是这片土地理所当然的主人,是这片土地所有权的拥有者,何来的“没带土地”下来之说?请问我们的领导者们,历朝历代为国家承当责任的迁移者们,谁可能带土地到迁移地?照此逻辑,各地还有多少知识青年已在下放地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他们是不是也无资格分配到土地?

       总之,你们一定要有关依据,区里、市里的土政策不行,非得按宪法由至少是省人大一级以上的人大机构制定的,目前还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可!

      等待你们能得到公平待遇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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