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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角] 真实的民国外交

 

真实的民国外交

 

在国人的印象中,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中国外交简直是一部丧权辱国、一塌糊涂的“国耻史”、“卖国史”,怎么都离不开“误国”、“无能”、“妥协”、“投降”等负面形容词。这种至今仍深刻影响着国人看待世界的角度与方式的悲情的近代史理解,究竟有无偏颇?在中国由传统社会向近代民族国家转变、西方列强在世界民族国家的残酷竞争中来势汹汹的大环境下,这一时期的外交到底有着怎样的历史风貌?本期阳光深度锁定了自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之后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一时期的外交历史,力图呈现一个独特但又真实的民国外交图景。

 

在这一组稿件里,我们可以看到众多的专家学者对民国外交中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不同角度的阐释,呈现了一系列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晚清民国历史人物形象与民国外交史,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多元看待历史的方式。

 

其中,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牛军认为民国的外交就是从如何保卫和申张“秋海棠”中的权利开始的,它的独特不在于它有过多少挫折和失败,而是它在如此风诡云谲的多事之秋,尚能保住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守着的版图和统一的国家。且在这样糟糕的时代,中华民族经历的两次空前觉醒所积聚起来的民族主义精神对民国外交也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河北大学教授王铁群则分析了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1912年~1928年)的外交风云。在这篇文章中,王教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教科书和外交史所呈现的袁世凯。王教授认为袁世凯并未接受《二十一条》,在双方交涉之初,袁就疾言厉色地告诉日使,可让者自可谈判,不可让者如第五条等,则绝不能让。从1915年2月开始,袁世凯在幕后指导外交总长陆征祥等与日方秘密谈判,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抵制《二十一条》的措施。经过4个月的抗争,外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和驻日公使陆宗舆等,受尽屈辱,但仍力所能及地维护了国家和民族利益,使日本灭亡中国的目的没有实现。可以说,在欧战爆发、日本独霸东亚局面下,北京政府为抵制《二十一条》尽了最大努力。而反对外蒙古独立,努力争取和维护民族利益,将清朝遗留下来的版图,大致维持完整,也是不可忽视的成就。

 

在钓鱼岛纷争不断的当下,中日关系再一次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关注的热点。吉林大学国际关系史博士孙兴杰认为民国30多年间,中国一直以残破之主权面对咄咄逼人的日本,即便在抗日战争中也出现了几个傀儡政权。中国之颓势源于主权之破碎,尤其是国内主权之孱弱,内部主权涣散无力必然会引致外部纷扰不断。如今,两岸政府在“保钓”议题上集体发声,不知是悲,还是喜?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民国时期的外交的确不是多么光彩,也确实签订了不少对中国来说仍是丧权辱国的条约。但,过度一元、单调、贫瘠的历史记忆,可能会妨碍中国和平崛起的脚步,限制迈向大国的历史想象空间。在此问题上,我们希望本期深度能够让读者形成全面均衡的历史理解,进而在多元化的历史视角中,能以平衡自信的大国心态走向世界,大步迈向全球化时代。

 

《阳光》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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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群(河北大学教授)

艰难的抗争——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外交钩沉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1912年~1928年),是20世纪中国内外交困、危机四伏的时期。这一特征在外交上的体现,则是北京政府能够基本顺应民意,努力争取和维护民族利益;而这种抗争甚为艰难。

 

抵制《二十一条》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乘欧洲列强忙于厮杀之机对中国加紧扩张:先是以对德参战为名出兵夺占德国在山东的各种权益;1915年1月进一步向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共分5号。第1号要求继承并扩大德国在山东的利权;第2号要求扩大在满洲和东部内蒙古的各种利权;第3号企图控制汉冶萍公司;第4号要求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租他国;第5号要求中国中央政府须聘日本人为顾问,日中合办中国必要地方之警察或聘日本人改良中国警察机关等。《二十一条》之目的是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

 

如何应对《二十一条》要求?当时中国GDP占比名列世界前茅,但综合国力却十分薄弱。袁世凯获悉日军在龙口登陆后,当晚召集内阁会议商讨对策。他问陆军总长段祺瑞如用军事抵抗日军可维持多久?段祺瑞明确回答:48小时。

 

鉴于中国不存在不妥协就能了结此案的条件,袁世凯被迫决定与日本谈判。从1915年2月开始,袁世凯在幕后指导外交总长陆征祥等与日方秘密谈判,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抵制《二十一条》的措施。

 

其一,拖延待援。袁世凯指示陆征祥等在谈判中务必拖延时间,不可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顾维钧回忆:“袁世凯总统曾指示陆征祥先生,要他尽量拖延,这和日本公使要尽快结束谈判的急切心情完全矛盾。为了执行总统的指示,陆先生想出了许多巧妙的计策来拖延谈判。”袁世凯拖延的目的是希望得到特别是美国的外援,他认为对日本的侵华行径,“只有美国会反对它”。

 

其二,泄密求援。袁世凯一面命外交部同日本谈判,一面暗中泄露日本阴谋,以获得英美抗衡日本。顾维钧回忆:“我征得总统和外交总长的完全同意,和英美公使馆保持接触。我每次在外交部开完会后,如不是当天下午,至晚在第二天便去见美国公使芮恩施和英国公使朱尔典。”消息一经传开,美国等纷纷抨击日本,国内更是舆论沸腾,就连被袁世凯通缉的黄兴、陈炯明等国民党人也捐弃前嫌,呼吁同志“暂停革命,一致对日”。在国际压力和中国抵制下,日本被迫大幅降低价码,4月26日提出“最后修正案”。但袁世凯仍予拒绝,5月1日中国提出修正案,仍坚持自己的立场。

 

其三,坚拒主项。第五号对中国危害最大,北京政府态度强硬,拒绝讨论。在双方交涉之初,袁世凯即明确告诉日使,可让者自可谈判,不可让者如第五条等,则绝不能让。他对第五号批示“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并特意对这几字加朱笔密圈。袁世凯在国务会议上说:“中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顾维钧回忆:“日本压迫中国对第五号进行谈判,而袁世凯总统坚予拒绝,以种种理由拖延谈判。”在北京政府坚拒和国际压力下,日本放弃第五号(共7条)要求。

 

其四,虚化次项。5月7日日本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前接受修正后的《中日新约》9条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条约。袁世凯5月1日通过中国驻日公使了解到,如果拒签,“日本将在山东或满洲采取某种行动。”为避免重蹈甲午覆辙,袁世凯被迫接受了这些条款。但袁世凯并不认其为有效条约,他设法使之虚化:“这几条答应了,我有办法要它等于不答应,不但如此,我还要杀他个回马枪!日本人要买地、租地,我叫他一寸搞不到手。日本人要在东北杂居,我叫他一走出杂居地就出危险。至于警察顾问用日本人,用虽用他,一个月给几个钱就完了,顾不顾,问不问,都在我。其他各条,我都有破坏之法。”(曾叔度《我所经历的二十一条》)

 

《中日新约》和山东问题条约,与最初的《二十一条》要求相差天壤。旅美史学家唐德刚认为:“日本虽然费尽心机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弄得臭名昭著,后来也只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场,为天下笑。”接替大隈重信任首相的寺内正毅后来也承认:“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却无实在利益。”日方认为这是一场失败的外交。

 

尽管如此,新约对中国来说仍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北京政府在接受《中日新约》和山东问题条约后立即发表声明,强调这是因日本最后通牒而被迫签订的。袁世凯称之为奇耻大辱,他在国务会议上说:“中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

 

应该说,在欧战爆发、日本独霸东亚局面下,北京政府为抵制《二十一条》尽了最大努力。在历时4个月的谈判中,外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和驻日公使陆宗舆等,受尽屈辱,力所能及地维护了国家和民族利益,使日本灭亡中国的目的没有实现。

 

北京政府日后继续抵制被迫接受的日本这十余条款。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力争山东主权,拒签凡尔赛和约,第一次对列强说“不”,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在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坚决对日斗争,通过美英调停,最终基本废除了这些条款,夺回了山东权益。

 

反对外蒙古独立

 

1911年武昌起义发生后,沙俄趁机干涉中国内政,策动外蒙古库伦集团叛乱、宣布外蒙独立,成立所谓“大蒙古国”。11月俄蒙军队解除了驻库伦的清军武装,并将大清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员押送出境。12月“活佛”哲布尊丹巴在库伦登基,自称日光皇帝,年号“共戴”。

 

刚诞生的中华民国,拒绝承认外蒙古“独立”。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几次致电哲布尊丹巴,要求其“克日取消独立,仍与内地联为一国”。同时拒绝沙俄“调停”外蒙古问题,1912年8月北京政府外交部授权驻外使节声明:“民国对于满蒙各地,有自由行动之主权,外人不得干预。”

 

沙俄无视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1912年10月与库伦当局签订《俄蒙协约》,攫取大量权益。11月北京政府令驻俄公使刘镜人声明:“蒙古为中国领土,现虽地方不靖,万无与各外国订立条约之资格,兹特正式声明,无论贵国与蒙古订立何种条款,中国政府概不承认。”

 

从1912年底开始,库伦集团向内蒙古大肆扩张侵扰。

 

袁世凯虽因与南方势力分歧日剧而内政动荡不稳,还是力所能及地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积极组织兵力全线反击库伦叛军,到1913年11月底击退叛军;一方面被迫从1912年11月至1913年11月与俄国谈判外蒙问题,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规定中俄承认外蒙古自治;俄国承认中国在蒙宗主权;中国承认俄蒙协约等。1915年6月中俄蒙三方签订《中俄蒙协约》,规定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中俄承认外蒙古自治,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中、俄不干涉外蒙现有内政之制度等。6月9日哲布尊丹巴致电北京政府,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与共戴年号”。《中俄声明文件》和《中俄蒙协约》使中国政府失去了对外蒙的治权,承认了俄国在外蒙的特权,但确定了中国对外蒙的领土主权,外蒙仅在中国的领土范围内实行高度自治,使沙俄分裂中国的阴谋没有得逞。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推翻了沙俄政权,建立了俄国临时政府,中华民国立即宣布承认该民主政府。十月“革命”后,北京政府拒绝承认苏维埃俄国。鉴于苏俄专制和内战严重影响了华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北京政府派出4000名陆军、1艘军舰,开进海参崴和苏俄境内,掩护百万华侨撤回中国,这一举措令世界对北京政府刮目相看。

 

1919年7月和1920年9月苏俄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声明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和俄国在华特权,博得不少中国人好感。但事实上苏俄继续沙俄的扩张政策。

 

1919年7月苏俄入侵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宣布外蒙古独立并再次称帝。几个月后苏俄内战爆发,北京政府抓住时机,1919年10月命西北筹边使、西北边防军总司令徐树铮率兵进入库伦,迫使外蒙古放弃自治,1919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大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情愿取消自治”。11月22日《中国大总统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取消《中俄声明》和《中俄蒙协约》,外蒙古复归中国。

 

1920年7月,徐树铮率主力军队返回内地参加直皖战争。1921年3月外蒙古叛军在苏俄红军支持下把中国驻军逐出外蒙古。7月在苏俄扶持下,哲布尊丹巴第三度称帝,成立君主立宪制政府,1922年库伦当局与苏俄订立《苏蒙修好条约》。北京政府发表声明,谴责外蒙古分裂中华民国的行径,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

 

1922年8月苏俄代表越飞与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交涉外蒙与中东铁路问题。顾维钧坚持苏俄军队必须先撤离外蒙,才可开始正式谈判。1923年1月中旬,北京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与苏联直接谈判,中国仍坚持苏联军队撤离外蒙为必须条件。

 

1923年9月,苏联特使加拉罕到北京谈判,要求中国“先行承认苏维埃政府”作为正式谈判的基础。北京政府则以“先行讨论外蒙古问题”为条件。

 

1924年,哲布尊丹巴逝世,11月在苏联支持下,蒙古人民党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允许苏联驻军。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一如既往,坚决反对外蒙古独立。

 

1924年5月,北京政府与苏联签定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标志中苏两国恢复外交关系。《协定》基本上是平等的,它确认帝俄时代有关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概为无效;“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等。这是中方在缔约谈判过程中力争的结果,是北京政府取得外交成就之一。但苏联政府一再阳奉阴违,暗中继续与外蒙古当局以国家关系交往。苏联对华外交的出发点是控制外蒙古、颠覆北京政府、扶植亲俄政权。

 

抵制《二十一条》和反对外蒙古独立,仅属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复杂外交的部分内容,从中已见其对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艰难维护和努力抗争。哈佛大学教授柯伟林认为,北京政府时期的中国外交相当不简单,在内乱不断的情况下,居然将清朝遗留下来的版图,大致维持完整,是不可忽视的成就。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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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秋海棠”与民国外交

 

在百度输入“秋海棠地图”,点击后就可看到如下解释:“在台湾秋海棠是指秋海棠地图,主要指包括外蒙古在内,连江东六十四屯、乌梁海、江心坡、新疆最西边的一段全都算在内的中国地图。”中华民国诞生于1911年辛亥革命,如果按照对“外交”这个概念的经典解释,中华民国的外交就是从如何保卫和申张“秋海棠”中的权利开始的。后来中国地图终于变成了“雄鸡(百度中用语)图”,只有在台湾的中华民国还在主张“秋海棠地图。”那里搞台独的民进党喜欢用“番薯(台湾的形状)图”作为图腾,证明台湾同“雄鸡”和“秋海棠”都没有关系。

 

命运多舛的民国外交

 

当下中国不少文人喜欢研究民国人物,对他们中一些人的气质和品行的评价透着褒扬甚至是欣赏,那种气质和品行被称为“民国范儿”。我不知道民国做外交的人有没有够得上“范儿”的,他们中的确不少是名满天下的风云人物。最有代表性的职业外交家如顾维钧,商务出版的13卷日记如同一部外交史,彰显了一位职业外交家的超高素养;政治人物如唐绍仪、宋子文、王世杰等等;知识界名流如胡适、蒋廷黻等等。这些人物演绎的民国外交丰富多彩,非常独特,给后人留下巨大的思考和想象的空间。记得很多年以前,哈佛大学历史学系的William Kirby(柯伟林)教授在一次研讨会上说,民国外交的独特不在于它有过多少挫折和失败,而是它在如此风诡云谲的多事之秋,尚能保住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守着的版图和统一的国家。在我看来还远不止于此。

 

民国外交的确是命运多舛,民国外交家们也可以说是生不逢时。首先是因为民国的短命,它在枪炮中诞生,然后是枪炮“再造”、枪炮“北伐”,最后在枪炮声中崩溃,民国外交也随之消逝。而且民国外交从一开始就不得不面对晚清外交留下的可悲遗产。当辛亥革命者们缔造亚洲第一共和国时,这个新兴民族国家的外交所要捍卫的基本权利已经丧失或者破碎得惨不忍睹,民国初年外交的确乏善可陈。列强在中国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其特点是中国人毫无平等的谈判地位,以及那些条约中没有缔约双方对等的条款,都是中国在出让利权。中国人的屈辱感与国家的屈辱地位相伴而生,一直持续到现在。当下中国媒体上评论家们将伦敦奥运会中每一次他们自认为有争议裁决都视为歧视或因嫉妒而打压中国崛起,其愤懑和悲情来自深厚的历史积淀,当然也不排除有当下政治需要的蓄意煽情。

 

另一场灾难则是日本在1930年代发动了大规模侵华战争,那是自鸦片战争以来的无数次外敌入侵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以灭亡中国为目的的战争,其残酷和野蛮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无以复加。这场战争打断了民国现代化的进程,也中断了民国结束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外交努力,民国外交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政策都被大大地改变了。

 

总而言之,民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内忧外患空前的时期,也是外交多灾多难的时期。不过,正是在这样糟糕的时代,中华民族却经历了两次空前的觉醒,它们积聚起来的民族主义精神对民国外交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第一次是1920年代伴随着大革命而蓬勃兴起的反帝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最激进的中国共产党人最终走上了武装夺权的道路,他们相信只有彻底的革命才能拯救中国羸弱得不可救药的外交。相比较算温和的国民党在大革命中也发动了“外交革命”,目标则是彻底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1927年1月22日,时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陈友仁在收回英租界时发表宣言说:“今日民族主义之中国日臻强盛,且自知饶有能力以经济上之手段,实行其意志于中国境内,而与任何列强相抵抗”,“倘此新国家须由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以建设之者,则中国首先须有处理自己事务之权;换言之,即独立是也。”这篇宣言当时被《大公报》称赞为“国民党第一篇有声色之外交文章”。从1925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外交革命”成为民国外交的突出内容,推行“革命外交”及其成果成为国民政府在内政混乱不堪时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第二次民族觉醒发生于抗日战争,全民救亡图存的艰苦奋斗为外交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依托于中国人为民族解放而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抗争与追求,民国外交获得了近代以来从未有过的成就,包括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的签约国和重要成员,特别是成为联合国的发起国家之一,并因此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代表在战争后期和战后初期,参加了决定战后世界政治前途的几乎所有重要的国际会议。此外,尽管有些特殊的历史原因,国民政府在战争期间还是同美国、英国进行了修约谈判,从而基本结束了不平等条约体系。不夸张地说,当今中国的国际地位中也有重要的部分是抗战时期外交成果的延续。有学者称,对中国外交而言“抗日战争时期堪称收获的季节”,此言不虚。

 

“成也外交,败也外交”

 

抗战结束后,中国很快陷入国共内战。导致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原因很多,其中过高估计抗战外交的成就和国民政府由此获得的国际合法性,是蒋介石严重的战略误判,而且最终被证明是致命的和无可挽回的。正所谓“成也外交,败也外交”。事实上民国外交的致命弱点并没有在抗战时期获根本弥补,这个致命弱点就是缺乏国内的坚强根基,虽然全民抗战曾经为其注入了强大的力量。当时外交的两大败笔本应使蒋介石有所警觉。其一是未能通过修约使英国在战后放弃对香港的殖民统治;其二是在1945年的中苏谈判中先是出让东北利权,后是事实上接受外蒙古从中国分离出去。“雄鸡图”在那个时候就若隐若现,中国又一次成为战后出让国家利权和领土被限缩的战胜国。国民政府败逃台湾后宣布废除1945年的中苏条约,从而在法律上重绘了“秋海棠图”,可毕竟时过境迁,物换星移,那恐怕就是一份历史文物了。

 

抗日战争是一场将中国与世界连接起来的战争。蒋介石和毛泽东从战争一开始就看到并指出,中国与世界已经密不可分,中国抗战的前途取决于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结果。不过,中国内部国共尖锐的政治对立也因此以一重大判断而延伸到对世界政治前景的认知领域。两党之间对谁将决定世界未来、什么是世界潮流等等至关重要问题的认知差别,导致他们对中国社会发展路径做出根本不同的判断和选择。从后来的历史发展看,当二战结束不久冷战终于爆发之时,国共当初的认知分歧决定了后来中国会融入到分裂的世界中的哪个部分;国共拼死争斗的结果决定了战后中国最终与世界的哪个部分成为盟友。民国外交随着国民政府的全面失败而成为一场悲剧,遗憾的是这场悲剧的结局也没有为随之而来的中国外交历史酿出喜剧。

 

“秋海棠地图”还在,上面记载着民国外交的无数成败荣辱,也承载着近代外交家们无限的遗憾与悲情。有的人看它会生出多少感慨与惆怅,也有的人可能因为负罪感而没有勇气面对它,甚至无视它的存在。看着这张图,读读《过秦论》,希望残酷无情的内斗和党争该有个彻底的了结,不论是谁在“阶级斗争”中获胜都永远不会比祖国山河的完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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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娜(南京东南大学讲师)

从铁路统一案与东北问题看民国外交得失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弱国外交无不引起国内政潮,但国内政争也常常加剧外交决策政治化,从而丧失外交途径维护国家权益的机宜。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前后围绕废除列强势力范围以维护自身权益的铁路统一案的遭遇和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导致国民党在东北接收问题上失败的中苏经济合作谈判是检讨民国政争对外交的影响,外交失败对政局逆转的严重后果的两个绝好的案例。


  巴黎和会与铁路统一案


  南京临时政府一成立,孙中山即大力宣扬其对国际共同投资中国铁路的期望。他强调清末国人反对借债修路是因条约不善,妨害国权。一战后,欧美国家重提中国铁路共管。首先,中国主要铁路大都由外资或举借外债修筑而成,到1917年前后巨大的外债缺口使得铁路的日常维护费用都难以保证,中国铁路濒临破产。其次,中国铁路管理本缺乏专门人才,既有人员不善管理,且多方舞弊,铁路常为军队、地方军阀所把持,对内外商贸都危害极大。最后,铁路共管也是打破英、日独霸中国路权的最好借口。


  各方势力对此期许不同。对获取中国铁路特许权最多投资也最多的英国而言,共同投资是对自己已获权益的损害;美国期望实现对华铁路的共同投资,反映了一战后各国实力对比的变化;对日本而言,铁路共管则是其势力大举渗入关外的契机,并且还可借此获得欧美国家对自己一战期间获得的铁路、政治权益的承认。而北洋政府与中国社会则希望通过国际共管实现外国势力互相牵制,以消除势力范围与铁路的政治性质,消除外国对中国的控制。


  国际共同投资可以消除外国的势力范围,并使中国的铁路与实业投资的资金得到保证,这是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与国民党的共识,所以国际共管并非荒唐的卖国行径。1918年12月1日外长陆征祥前往法国参加巴黎和会,梁启超、林长民建议总统徐世昌成立外交委员会以摆脱安福系(段祺瑞)控制的外交部,外交委员会成为实现研究系主张的机构。汪大燮、熊希龄随后提出中国政府对巴黎和会的提案,关于铁路统一的决议,其核心原则是如果中国政府无力赎回铁路和废除政治性铁路的相关条约,通过铁路统一使铁路完全变成商业性质的铁路,便是挽回利权最有效的办法。研究系认为,铁路统一便能破除列强势力范围,如果不得,则“目前全国官民所争交还青岛及胶济、顺济、高徐等铁路,亦复无谓”,国家存亡,成败在此。


  中国全国铁路协会是旧交通系的大本营,梁士诒任会长,关庚麟为副会长。梁士诒与关庚麟号召全国各团体一致反对外人统一管理中国铁路,同时组织铁路救亡会,发行救亡月刊,造成较大的舆论声势。梁士诒声称,外人想仿照总税务司设立中国总铁路司,如此运费不能自主,与海关税率一样丧于外人之手。梁士诒认为,铁路与势力范围虽有密切关系,但并不能与势力范围等同,“非一旦取消其铁路而势力范围遂可扫荡一空也”,消除势力范围“必须用兵力破除之”。由外人共同管理中国铁路,其实质就是没收与夺取中国的铁路。铁路统一是亡国之策,铁路问题足以毁灭中国。


  曹汝霖的新交通系直斥铁路统一案是卖国行径。曹汝霖提出,若打破势力范围,“他有四路”(东清、滇越、南满、胶济)可以赎回统一,而借款各路不能“浑合为一”,以免害国殃民,他主张由中交两银行联合本国各小银行、银号及商人、各工厂组织一资本团,然后吸收各国资本,酌量许其加入,如此则权自我操,可以抵制银行团而免受其垄断之害,以后筑路借款即由此资本团负责。新交通系的意愿在新方案中起了主导:一、破除势力范围的前提必须是完全取消不平等条约;二、商业借款各路合同应由交通部另拟标准合同进行修改;三、不同意统一路债。


  汪大燮提出,中国要在铁路外债上避免主权损害,一应主动讲求“协和投资”,“协和投资则安固,政治竟进则抵触”;二通过铁路统一提高铁路经济效益,吸引更多外资进行铁路建设。外交委员会的职责是要防止“我不自为,人将代我为”的局面。新交通系通过的方案若要落实,前提是“列强同意放弃它们直接投资的铁路以及同意将资本注入中国银行团”,这完全不可能。林长民认为新方案将使铁路统一案的用意落空。新交通系的方案仅为局部统一路债,且针对的是未开工、未成之路和外资控制之路,牺牲的是国家利益,而交通系与日本的势力范围得到维护。


  新旧交通系、研究系和国民党各有打算与主张,一项如何破除势力范围并使中国铁路投资得到保障的提案,演变成为一场极为复杂的国内外政治势力的较量。各方在铁路统一与承认国际共同投资之间难以取舍,研究系意图通过举借欧美国家的资金,来消除日本独霸带来的祸患;交通系靠掌控交通、财政,为北洋政府举借日本外债而得到政治上的权位,自然不愿丧失已有的一切和政府对自己在经济上的依赖。研究系以英美势力为依恃,而新交通系更倾向于亲日,所以在对日外交问题上便成死结。各派系操控舆论与各派系背后的外国势力介入,政争诉诸民族主义,都使得铁路问题本身模糊化,政治朝着激进化的方向发展。


  东北问题和中苏经济合作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共向东北进军,在东北形成了国、共、苏三足鼎立的局面,打破了中苏条约对东北的政治秩序的安排。所谓东北问题,就是国共双方一并介入的情况下,苏军如何交防的问题。本着将东北变为苏联的势力范围的立场,苏联很有可能将东北交给亲苏的共产党;但中苏条约的约束使得苏联的外交和经济利益,只能通过与重庆政府的国家间交涉来寻求,因此苏联不可能完全不顾中苏条约,毫无保留地将东北交给共产党。所以,苏军的立场对于国共双方都至关重要。


  由于苏军不予配合,1945年11月国民党海上运兵计划完全失败,这时距12月初苏军撤离期限已经临近,1个月内接收东北不可能实现。蒋介石在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嘉璈建议下下令撤退东北行营,通过将苏联违背中苏条约的问题公开化来向苏联施压,并将东北问题国际化,希望美国介入。1945年11月15日东北行营撤离,11月17日,苏联大使照会重庆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表示“苏军司令部严格遵守中苏条约,对于东三省之中国共产党部队,未曾予以任何帮助”。苏军撤退区出现中共活动,是因为中国政府未能及时控制这些地区,倘若中国政府希望苏军延缓撤退时间,苏联政府愿将军队延缓一个月。与此同时,苏军迅速与中共拉开距离,并对其活动予以限制。11月18日蒋介石同意将苏军撤离东北的时间延至1946年1月3日。11月24日,张嘉璈率东北行营最后一批人员撤离长春,而又于12月4日奉命率行营重返长春。其时东北大部分地区已为中共所占据,国民党事实上不可能在剩下的一个月时间里全部接收东北,因此再次接受了苏军提出的缓撤意见,并将苏军最终撤离的时间确定为1946年2月1日。


  此时苏军十分配合,国民党顺利进驻并接管东北似乎胜利在望,苏军再次明确提出了东北经济合作问题。所谓经济合作,就是苏方要求把日本在东北的产业视为苏军战利品,作为苏联产业与中方合作经营。重庆政府则认为,东北的日资企业应作为日本对中国的战争赔偿,归中国所有。在东北行营撤离长春之前,苏方已经表露出经济合作的意向。1945年11月7日,远东军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在苏方举行的招待会上对张嘉璈说:“此后第一幕工作为阁下之工作”。随后,苏方要求东北日资企业向苏方移交资产,苏方认为日资企业曾帮助日本关东军,以苏联为军事对象,因此日资企业应作为苏军战利品,向苏方自动移交。张嘉璈马上领会到苏方“注意满洲工矿业,必欲染指,实为排斥美国势力侵入,阻滞我方军队运输之一重大原因”。


  11月14日,苏军司令部经济顾问斯特拉阔夫斯基向张嘉璈提出,以战利品名义没收日本企业,然后以此资产与中方建立经济合作。11月16日,在东北行营已接到撤退命令之际,斯特拉阔夫斯基再次约见张嘉璈,表示苏方已派人管理前日本企业,希望中方派人参加,双方按平均原则合作经营。张嘉璈这才意识到“对方因吾方将行营撤退,极求将经济问题解决,进而解决我方接收问题”,经济问题为重要关键。也就是说,经济合作与东北接收互为关系,经济问题不先解决,接收问题就无法解决。


  11月25日张嘉璈返回重庆后立刻向蒋介石建议尽早决定经济合作方案,未获同意。在其后的商讨中,宋子文(行政院长)、王世杰等强烈反对,坚决要求先解决政治问题,再谈经济合作,宋、王的意见居于主导。宋、王是中苏条约的谈判者和签约者,中苏条约所付出的外蒙、东北的权益代价已使二人备受指责,此时又未能按中苏条约接收东北,国民党内和中国知识阶层已经不满,倘再另加经济合作为接收条件,能否接收东北尚未可知,宋、王二人作为条约签约者的政治责任越发成为负累。先接收,再谈经济合作无疑最为稳妥,可苏方要求以经济合作作为接收的先决条件,双方的条件恰恰相反。


  12月4日,张嘉璈、蒋经国率东北行营重返长春,张嘉璈对中苏交涉和苏军意图的判断是,11月17日苏军通告国民政府苏军缓撤以助其在东北建立政权的意图,一是表示遵守中苏条约之精神,二是可有从容时间讨论经济问题。12月5日,张嘉璈与蒋经国一同拜会马林诺夫斯基,关于东北的行政接收问题商谈进展顺利,之后马林诺夫斯基提出:“惟对于经济问题,切盼早日解决。”张嘉璈表示,接收完成后可与苏方商讨经济合作问题。马林诺夫斯基坚持“经济问题仍盼先开始商讨”。当日,蒋经国电告蒋介石,苏方谈话要点为经济合作问题。


  王世杰向蒋介石建议,在1946年1月底国民党军队接收完各地时再商谈经济合作问题,不久杜聿明部无法再向沈阳推进,东北接收马上再度陷入停顿。为再度打开东北问题僵局,蒋介石派蒋经国作为其私人代表前往莫斯科直接会见斯大林,以切实了解苏联意图,疏通感情,减少苏联对国民党的疑虑。斯大林坚持日资企业应属苏联战利品,而蒋经国则希望斯大林在中共问题上做出明确表态,因此访苏一无所获。国民党与苏联的关系毫无改善,杜聿明部长时间滞留在南满,不能展开军事接收。蒋介石迟至1946年1月才意识到,苏军必须经济合作条件达成其要求目的后才会撤兵,于是改行折中方案,选择部分企业与苏方合作经营,但拒绝全面合作,希望以局部满足苏方要求,换取苏方协助国民党军接防。


  1946年2月1日是苏军撤离东北的最后期限,但苏军毫无撤退迹象。马林诺夫斯基于当天约见张嘉璈,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交换关于中苏经济合作问题之意见”。张嘉璈根据蒋介石的指示,表示可就部分项目与苏方合作。斯特拉阔夫斯基断然拒绝,表示如此谈判不会成功。马林诺夫斯基明确指出:“满洲地形与苏境衔接,插入苏境极深,所以苏联一定要借经济合作,使满洲不再对苏联有所威胁。”也就是说,苏联要以经济合作的方式,将东北纳入苏联的势力范围,以此保障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马林诺夫斯基明确了经济合作的成立是苏军撤军的先决条件。2月4日张嘉璈返回重庆,奉命留渝不归,由于经济合作没有结果,苏军开始将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大批拆卸搬运回国,东北的经济利益最终还是未能保住。


  1946年1月以后,中苏两国关于东北经济合作的争执,引爆了中国国内强烈的反苏民族情绪,这种尖锐的对外民族情绪又转化为汹涌的国内政潮。1946年2月22日—3月初,在国民党右翼势力的暗中鼓动和操纵下,在重庆和全国主要城市相继发生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大规模的反苏反共游行示威,一大批社会文化名流也卷入其中。游行示威以一种猛烈的方式置换了中国政治的焦点,将如何废除一党训政、如何推进政治民主化问题转换为东北问题。更严重的是,它加剧了国民党与苏军的对立,在接下来的东北接收的过程中,国民党已不可能得到苏军的任何配合,苏军有意把东北赠送给共产党。


  因经济合作而产生的僵局,使得中苏条约谈判期间略有改善的重庆政府与苏联的双边关系,至此完全抵消。中苏经济合作久拖不决,使得东北问题逐渐国际化,美国开始插手,要求分一杯羹,重庆政府不仅不能借助美国对抗苏联,反倒使得苏联对蒋介石和重庆政府的恶感倍增,中苏和解更加不可能。国民党与苏联在经济合作问题上的争执,不仅导致双方关系陷入僵局,而且,苏军主动帮助共产党进驻各重要城市建立政权,直接导致了国民党在东北的溃败。张治中于1948年5月致函蒋介石,检讨东北局面之所以会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实由于对苏外交之失败,当时外交当局,不知收回东北为政治利益,保全工矿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当然重于经济利益,乃竟着重经济利益忽略政治利益,前提一误,全局皆输”。


  弱国的外交常常为爱国主义所累


  叶恭绰事后指出,梁士诒反对铁路统一案甚烈,“是时内而院部,外而军民长官,以及各政团,凡以此为政争之具,而其实际之利害,转无人研究。”政争激烈,各派均诉诸民族主义与爱国与否,铁路统一与国际共管的实际利害关系,反倒退居次要地位,造成了巴黎和会上中国特使对自己国家的铁路权益无法发声,丧失机宜。凡是煽动民族主义情绪与运动进行政争并反对温和外交决策的,多数会使核心要害的国家利益丧失。


  经济合作与东北接收互为关系,经济问题不先解决,接收问题就无法解决。宋子文坚持经济合作涉及中国主权,王世杰坚持经济合作超出中苏条约范围涉及法理问题,而坚决反对与苏开展经济合作。宋、王二人的意见束缚了蒋介石,妨碍了蒋对东北问题做出决断。


  弱国无外交,或许是因为国家实力决定了一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说话的分量,但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弱国的外交政策与手段常常为空洞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所累,政治精英对真正要害的国家利益或不明就里,或不知变通,或故意打着爱国名义稳固、保全自身权位,于是便出现了凡弱小国家有对外事宜,政潮和政治运动必尾随而至的有趣现象。


  (本文在写作中参考了马陵合:《清末民初铁路外债管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和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全二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中华民国71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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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武(本刊特约记者)

民国的边疆和民族政策检讨

 

在检讨民国时期的边疆和民族政策上,常常会有人发出“民国不如北洋,北洋不如大清”的感叹,这值得我们深思。

 

从大清一统到近代主权国家

 

清朝以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国,其版图在明朝基础上,又囊括了蒙古、新疆、西藏等广阔的边疆。其统治者也常常以前所未有的大一统王朝来标榜合法性。“海隅日出之乡,普天率土之众,莫不知大一统之在我朝。”相对以往王朝,清朝的边疆和族群问题更为复杂。在边疆治理上,清朝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在中央,设立专门的理藩院,管理边疆和民族问题。地方上,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新疆实行伯克制;西南边疆继承了土司制度;西藏扶持达赖喇嘛的教权等。在族群问题上,清朝严格压制和淡化华夷种族观念,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就宣称:“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相反,族群问题更多的被旗民问题取代,以至于出现了“但问旗民,不分满汉”的说法。

 

清末以来,传统的中国/边疆和华夷模式遭遇了西方近代主权国家体系带来的困境。清朝和西方国家进入到对等国家关系中,而朝鲜、越南、缅甸等国亦纷纷脱离与清朝的宗藩关系。大清由一统帝国向近代主权国家转变。中国/边疆、华夷问题转化为边疆领土主权和民族认同问题。在边疆问题上,清朝陆续推行了内地的行政治理模式,在台湾、新疆和东北设立行省,纳入到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中。同时又逐步削弱蒙古和西藏的地方自治。在民族认同问题上,清朝对内则消融旗民、满汉界限,对外开始形成共同的中华、中国人意识。

 

清末的转变还体现在南方地方势力的上升,太平天国运动和西方势力的深入成为转变的契机。南方的地方势力又逐渐分离为依存清朝体制内的立宪派和与清廷对立的革命派。立宪派多主张满汉融合、华夷共存,建立多民族的近代主权国家。革命派的思路,既有西方的民主共和理论,又有传统的华夷种族观念。故其在政治上,提出推翻帝制,建立共和政府;族群问题上,则充满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激进民族主义。这种激进观念与吕留良等江南知识分子的排满思想一脉相承,尤其以邹容的《革命军》最为典型。

 

面对风起云涌的革命压力,清廷不得不实行新政改革,然其依托力量却是满蒙贵族和袁世凯、张之洞为代表的北方官僚,此亦造成了南方立宪派的离心。1911年的武昌起义,革命浪潮席卷全国,南方各省纷纷独立。然而,北方的东北三省、山东、直隶、甘肃、河南依然拥护清廷。革命的结果,最终转化为南方势力和北方势力的对峙。1912年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南北对峙以北方势力获得胜利而告终,由此进入了北洋军阀统治的北京政府时期。

 

北京政府沿袭清朝的法统和政策

 

辛亥革命中,南京、福州、成都、西安、荆州等地的大规模屠满流血事件,给北方的边疆民族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和担忧。为此,革命党上台后,放弃了固有反满民族主义,以五族共和仓促取而代之。1912年,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和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但是,南方革命派激进的种族革命主张,在边疆和民族认同问题上带来的危机并没有结束。在外蒙古语境中,南方成立的中华民国被译为中华汉国或中华汉人国。

 

同时,西方列强将清帝国等同于奥斯曼帝国、奥匈帝国之类的殖民帝国。部分西方和日本政客、学者鼓吹汉人内地十八省、蒙古、新疆、西藏皆属清帝国一部。既然汉人有民族革命,脱离清廷独立的自决权力,则蒙古、西藏诸部亦然。于是,辛亥革命成为了西方列强瓦解中国的绝好时机。英俄分别策动西藏和外蒙古独立,日本加紧在满洲(东北)和内蒙的分裂活动。在内地各省宣布独立的同时,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和西藏的达赖喇嘛亦相继宣布脱离清廷,“独立建国”。1913年,双方又签订《蒙藏协约》,相互承认“国家独立”。其中以外蒙古的理由最为典型,声称蒙古和汉族皆臣服于满清王朝。满清王朝既然瓦解,中华汉国和外蒙古同时获得独立,二者并没有主属关系。外蒙古甚至进一步谋求与内蒙古的“统一”。

 

边疆和民族认同问题,成为辛亥革命的后遗症。中华民国的领土是否能够涵盖蒙古、西藏、新疆地区,在于中华民国和清朝的法理关系。在这点上,南方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存在着差异。革命派更倾向另起炉灶,认同中华民国的法理基础来自于民选代表制定的宪法法统,与满清无涉。而北洋军阀则更多倾向于来自继承前清的法统。高全喜就认为《清帝退位诏书》是中华民国宪法的重要基础。此诏书由张骞拟稿,末尾的“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一句,就是由袁世凯亲自所增。袁世凯增添此句,部分目的在于表明中华民国乃是承受于清廷的法统,交由其全权负责。这样既可以摆脱南方革命党人的支配,又具有承继清朝固有领土和权利的法律基础。因此,在面对外蒙古擅自独立、称帝建国时,北京政府代表强调:“故凡承受于前清之疆土,不得令有丝毫损失,外蒙事同一律,其为中国领土之关系,理应继续,永不断绝。”

 

同时,北京政府还继承了清朝的边疆和民族政策。一方面,继续贯彻清帝退位时附带的“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1912年8月,袁世凯又接连颁布了《蒙古待遇条例》等法令。在蒙藏制度和王公待遇问题上,依清朝《理藩院则例》。同年,又设立了专门的蒙藏事务局,1914年改为蒙藏院,专门管理蒙古和西藏事务。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清朝在边疆推行的行政管辖制度,陆续设立了绥远、察哈尔、热河、川边四个特别行政区域。此外,边疆的屯垦移民取得重大进展,数百万的汉人移入东北和内蒙地区。在对待清室和满人上,北京政府较后来的国民党政府更为宽容。这既是由于北京政府和清朝之间的承继关系,又是由于北洋军阀多为前清旧臣,故能对清室采取优待。在北洋军队中,甚至还有数量众多的满人士兵,而八旗兵丁的钱粮一直发放到二十年代。

 

从1912至1927年间,北京政府陷入各派军阀操纵之下,政府更迭频繁,却依然能够保持清廷遗留的领土和边疆局势。在外蒙问题上,能够取消其独立和帝号,保有宗主国和名义上的主权。甚至在1919年10月,徐树铮趁俄国陷入革命,率领西北边防军一举收回外蒙古。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北京政府和清朝之间法统和政策上的前后承续性。

 

南京政府在边疆和民族问题上的困境

 

整个北京政府时期,革命党人一直在南方建立有独立政权,与之抗衡。直到1928年北伐胜利和东北易帜,名义上全国才归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然而,在边疆和民族问题上,南京国民政府一直面临着比北京政府更为糟糕的局面。从1928年到1949年,南京政府在内部国界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抗战时期的废约运动,基本上恢复了中国本土的固有权力。例如收回了租界,废除了领事裁判权和关税自主等。同时,还收回了台湾和澎湖,甚至一度进军缅甸和越南。但是,在北部边疆和民族问题上,南京政府却陷入了困境。不仅未能保有清廷遗留的领土,其边疆局势也难以和北京政府相比。在东北方面,南京国民政府一直未有完全掌握东北领土。1931年,沦入日本占领,1933年,成立伪满洲国,1945年,又被苏联占领,后以中苏同盟条约结束占领,但却损失大量利权。北方边疆、外蒙古最终宣告独立。新疆方面,伊犁三区革命建立的东突厥斯坦国一度逼占迪化。西藏方面,则始终保持半独立状态。

 

民族政策方面,国民党继承了原有的反满政策,又大力宣扬民族主义。驱逐溥仪出宫、东陵盗宝案和优待清室条例的不果而终,对伪满洲国成立都有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同时,满人依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抗战结束后,伪满洲国的数十万军队被强制遣散。其中的大部分被中共收编,造成了东北局势的失衡,埋下了丢失大陆的祸根。同时,五族共和理论忽视了国内的其他民族。在实施过程中,又往往强调五族合一和民族同化。1921年,孙中山就曾讲到:“本党尚须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这里提倡的中国民族或中华民族一体论,事实上又是以汉族为主,隐约包含有大汉族主义色彩。

 

南京政府在边疆和族群问题上的困境,既受到内外局势和日本侵华战争的压力,又与国民党自身的革命性和民族主义有关。激进的革命政策和民族主义往往具有强烈的破坏性,而重建则需要更多的精力。相反,北京政府的承继政策较国民党的激进革命则更加有效。正是北京政府时继承清朝的法统和边疆、民族政策,才得以确定中华民国的领土、族群与清朝的前后承接性,进而奠定了我们今天的版图和民族基础。这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来源: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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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外交,值得我们去了解。

早些日子在一篇文章中见马英九吹牛说,国民政府撤离大陆时留下的国土有1100万平方公里。而又有资料说不久前美国的卫星遥感测得中国大陆国土面积才700多万平方公里。美国的卫星遥测误差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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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寡头政治下的外交对老百姓而言任何时候都是雾里看花,一团乱麻。

开心上网,平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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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哥巴

 

 

      不管他是甚么角色,凡属“出卖”了国土的都将永远钉在民族的耻辱柱上!

开心上网,平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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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历史教材从来就没有讲过北洋政府半句好话。

     别的不讲,五四时期,曹汝霖、陆征舆、章宗祥几个外交官员都是奉命行事,结果是挨打的挨打,住宅被烧,事后没有抓一个学生,也没有将谁称之为“暴徒”,并且将几名官员撤职,最终在巴黎和约上拒绝签字。

   这样的表现就今天来评价,也就算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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