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5月,插队落户到江浦县的南京第五中学学生任毅创作了一首题为《可爱的家乡》(也叫《知青之歌》)的知青歌曲。《可爱的家乡》以忧郁的曲风表达当时知青们心中的伤感和无奈,以惊人的速度在知青中流传,并很快传遍大江南北。
1969年10月,《可爱的家乡》的广泛的流传引起了江青、姚文元注意,做出了“要抓紧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有清查作者情况,要对黒歌进行批判”的批示。
不久,张春桥批示:迅速查清此人,予以逮捕。1970年2月19日,任毅被关进监狱。
1970年5月24日,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作出《关于现行反革命任毅的结案处理报告》。认定任毅长期收听敌台,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编写反动黒歌《可爱的家乡》,流传甚广,危害极大,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罪大恶极。军管会的结论是:“经研究,判处任毅死刑,立即执行。请批示。”6月6日,南京市革委会在《处理案件呈批表》上签字“同意”。
幸运的是,就在最后一关江苏省革委会审批时,时任江苏省革委会负责人的许世友在审阅时拍案而起:“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并当即批示:该人年轻,个人历史简单清白,没有死罪。许世友顶着压力硬是把任毅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7月11日,江苏省革委会回复:判处任犯有期徒刑10年。
任毅事后说,听到判决,自己有种死而复生的感觉。粉碎“四人帮”后的1979年1月4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改判任毅“无罪释放”。
(摘自《党史博览》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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